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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7月7日召开的江苏省农村公路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江苏省13个省辖市和88个县(市、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改革文件,初步建立农村公路管养财政投入机制。
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在会上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把农村公路作为重点支持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将农村公路发展资金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经常性项目,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渠道,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财政资金要同步增长。
据悉,2007年5月,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确定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县乡自筹、省市补助、多元筹资”的原则,要求各级地方财政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
目前,江苏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出台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制度规范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一线管护人员的培训。预计到今年年底,该省所有92个县(市、区)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将改革到位,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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